
廣東韶關龍門吊銷售廠家介紹合同中的注意事項:
1.延期交貨罰款
除本合同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甲方同意在乙方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在支付貨款時扣除。罰款應按每七天收合同總額的5%,不足七天以七天計算。如乙方延期交貨超過規定三周時,甲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乙方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甲方支付罰款。除罰款外,甲方前期支付的預付款乙方應全部退還,并支付利息。
2.起重設備在乙方廠內制作期間甲方將隨時不定期派員到乙方廠內進行取樣檢測;包括板材材質、產地、厚度、除銹、油漆等等,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取樣及提供檢驗報告、合格證(包括整車驗收)等一切文字資料,以雙方確認存檔(作為驗收資料存檔)。
3.起重設備其他技術參數依據本合同附件和乙方提供的產品樣本說明中的數據,乙方保證誤差在國家標準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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