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深圳龍門吊銷售廠家在合同中關于違約責任做出如下介紹:
1.檢驗和索賠
在貨物到達甲方現場后,如有質量、數量、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調換或補償,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保期內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索賠及損失。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賠后5天內未予答復,則認為乙方已接受上述索賠方案,并同意按照甲方的索賠方案執行。
2.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乙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乙方可不負責任。在上述事故發生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于7天內向乙方郵寄由主管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明。再此情況下,乙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盡快交貨。(不可抗力因素出除外)
3.乙方對起重設備的設計、制作及安裝等質量問題負終身責任。檢測驗收結果并不免除乙方對質量的保證。乙方須提供詳細的驗收竣工資料。
4.提供的產品要滿足甲方的提出的技術條件,否則將視為違約,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廣東深圳龍門吊生產廠家是集起重設備的研發、設計、制造、安裝服務于一體的企業,以誠信、創新、穩健、為宗旨,公司視產品質量為企業生命,十分注重產品的研發和創新,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加強質量檢測,受到了廣大用戶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