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熱電廠擴建2×350MW供熱機組脫硝工程催化劑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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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熱電廠擴建2×350MW供熱機組脫硝工程催化劑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呼和浩特熱電廠擴建2×350MW供熱機組脫硝工程催化劑安裝工程,項目業主為呼和浩特科林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業主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工程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計劃開工日期:2013年6月
工程規模:2×350MW供熱機組
(2)招標范圍:脫硝工程催化劑安裝工程
注:上述內容最終以招標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4)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企業具有電廠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供熱機組脫硝工程安裝施工業績。
(6)企業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通過質量體系認證。
(8)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近三年在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建設中無履約劣跡。
除以上要求外,投標單位應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日上午11時,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北京時間,下同)報名,報名后對資格原件核驗合格后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圖紙資料押金500元,在退還圖紙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續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續費)后以快遞方式寄送。
5.投標人資格原件的核驗
5.1 潛在投標人需在2013年6月1日上午11時之前提供以下內容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資格核驗,原件核驗后退還。如資料不全拒絕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必須為該項目負責人)(經辦人需出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5)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6)企業稅務登記證;
(7)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8)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9)質量體系認證;
(10)企業業績。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執行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如想查看具體招標信息請與以下人員聯系辦理會員注冊。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請在購買招標文件之前向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業主咨詢投標詳細要求,具體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標代理機構或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招標網趙 華
移動電話:152 3316 4680
郵 箱:zbswxxw@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6號。
該項目轉載自采購招標信息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