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3-4號機組2×100萬千瓦擴建工程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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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3-4號機組2×100萬千瓦擴建工程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一、 項目名稱: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3-4號機組2×100萬千瓦擴建工程項目工程勘察設計
三、 建設單位(招標人):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有限公司
五、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六、 工程概況
6.1廣東平海電廠地處廣東省惠東縣大亞灣東岸南部,稔平半島平海鎮的西南端,廣東平海電廠規劃容量為6×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2010年12月28日1號機組投產,2011年4月28日2號機組投產。本期工程為3、4號機組,計劃于2016年9月3號機組投產,2016年12月4號機組投產。
6.2建設規模: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有限公司3-4號機組共2臺100萬千瓦高效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
6.3 資金來源: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有限公司自籌。
七、 招標范圍
工程初步設計(含初設概算)、非標準設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階段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工作及相關服務(包括對招標人外委項目的匯總、歸口、協調、配合及工程設計人員的現場服務和編制設備、材料采購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并協助招標人對設備、材料招標的評標工作及其技術協議談判與簽訂等),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限價文件及招標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圖執行預算,編制工程竣工結算工程數量清單,編制KKS碼,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造價咨詢。投標人的工作和責任范圍以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為準。
八、 本項目的預計開工時間
本工程擬定開工日期為2013年12月,總體工期為1095日歷天。投標人在本合同下的設計工期應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九、 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2)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3) 擔任本項目的設計總工程師要求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8年以上設計工作經驗,全過程參與過不少于2臺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項目的設計工作;主要設計人員要求具備4年以上本專業設計工作經驗并全過程參與過不少于2 臺1000MW及以上超超臨界燃煤機組項目的設計工作;工地設計代表要求有4年以上工地設計代表工作經驗并全過程參與過不少于2 臺1000MW及以上超超臨界燃煤機組項目的現場服務,具備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中標后與投標時人員必須保持一致,中標后如無招標人書面許可不得調整。
(4) 投標人必須具有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
(5) 投標人業績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不少于2臺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設計及成功運行業績。
① 上述業績相關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并允許招標人向所有投標人公開,接受各投標人的相互監督;一旦招標人及其上級主管單位接到有關其所填寫的業績存在造假的投訴,投標人立即按照招標人的要求補充提供被投訴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并聯系該業績的業主進行實地核實;如招標人發現投標人業績存在造假,招標人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即投標無效),在投標階段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6) 近3年內(2010年1月至今),投標人應:
① 未曾與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有任何隸屬關系;
②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投標人在申請之日前未被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并禁止參與投標的。
(8) 近3年(2010年1月至今)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記錄。
(二)有興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條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在報名前必須按本公告的要求編寫并提交《投標報名申請表》和申請文件后方可報名。投標申請人須提交兩份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紙質申請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時提交(除投標人公章和簽署外)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電子版1份,否則投標報名無效。若招標人提出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就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證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標人核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經招標監督部門核實,其投標資格將被取消。
十、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條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按本招標公告要求辦理報名等相關續,否則投標報名無效。具體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標公告日期及相關安排:
公告日期:2013年 5 月 10 日-2013年 5 月 17日。
投標報名時間:2013年 5 月 10 日-2013年 5 月 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時間)。
投標報名方式:登陸下載本招標公告附件后,填妥報名資料后報名(可以采用:派員到下述地點現場遞交,或者快遞;同時提供電子版)。
2、投標人報名流程:
①詳細閱讀招標公告及其附件(下載)——②按公告要求報名——③等候辦理購標續的通知——④按要求辦理購標事宜
3、在必要時,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分別要求投標人對其是否滿足本公告第九條資格要求進行書面澄清(不論澄清結果如何均不會影響投標申請人的報名)。
4、當滿足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
十一、發售招標文件事宜
1、招標文件售價:具體見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2、發售時間:具體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注意:對于有要求提交申請文件的,請投標人務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申請文件,和②接到招標代理機構的通知后,才能領取招標文件以及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3、發售方式:
方式一、派員前來購標室辦理購標事宜:(1)現場遞交《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2)現場繳納標書款;(3)現場領取發票和紙質招標文件等資料。
方式二、采用郵購+匯款方式辦理購標事宜:(1)按要求填寫并傳真《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同時附上支付憑證復印件)至購標室;(2)注意查收快遞,以便及時接收來自購標室的紙質招標文件等資料和發票;(3)收款人賬戶信息見第4條。注意:及時傳真《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并同時附上匯款憑證復印件,并在傳真后應及時與發售招標文件的聯系人聯系確認。
劉 宇
18911072159 13681289551
電 話:010-88938205
傳 真:010-52283967
郵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31號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請及時辦理網上注冊,查看招標信息。
具體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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