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執行機構最廣泛的定義是:一種能提供直線或旋轉運動的驅動裝置,它利用某種驅動能源并在某種控制信號作用下工作。執行機構使用液體、氣體、電力或其它能源并通過電機、氣缸或其它裝置將其轉化成驅動作用。其基本類型有部分回轉(Part-Turn)、多回轉(Multi-Turn)及直行程(Linear)三種驅動方式。
電動執行器好壞判斷技巧:
氣動執行電機超負荷的原因分析:
1、轉矩限制機構的調定值不對,停止的轉矩小于其調定值,從而造成連續產生過大轉矩,使電機停止轉動。
2、由于一些原因使轉矩限制機構電路發生故障,導致轉矩過大。
3、使用環境溫度偏高,相對使電機熱容量下降。
4、電源的電壓過低,使其不能獲得所需的轉矩,造成電機停止轉動。
5、持續的使用,產生的熱量積蓄超過了電機的允許溫升值。
一般在預先確定的時間內運行,電機是不會出現超負荷的情況的。
對于電動執行器出現負荷情況的保護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
1、通過采用熱繼電器從而對電機堵轉進行保護。
2、通過采用恒溫器來對電機連續運轉或者電動操作的過負荷進行保護。
3、通過采用熔斷器或過流繼電器可以有效避免短路事故。
以上是中國格米泰自控閥門有限公司收集的電動執行器電機超負荷的原因及保護措施,如果大家對電動執行器電機超負荷的原因及保護措施還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歡迎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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